【退費規定】:
因學生個人因素申請退費者,依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規定(2019/4/3修正)如下。
1.開課日前第59日到開課前一天提出退費申請者,需扣除1000元。
2.開課日期起第2日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需扣除教材教具費1890元後的金額計算,退款7成。
3.實際開課期間未超過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提出退費申請者,需扣除教材教具費1890元後的金額計算,退款5成。
4.實際開課期間超過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5.如退費對象為未成年學生者,由其法定代理人受領之。
請按此處見【請假、補課規定】
請按此處見【權責事項】
因學生個人因素申請退費者,依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規定(2019/4/3修正)如下。
1.開課日前第59日到開課前一天提出退費申請者,需扣除1000元。
2.開課日期起第2日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需扣除教材教具費1890元後的金額計算,退款7成。
3.實際開課期間未超過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提出退費申請者,需扣除教材教具費1890元後的金額計算,退款5成。
4.實際開課期間超過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5.如退費對象為未成年學生者,由其法定代理人受領之。
請按此處見【請假、補課規定】
請按此處見【權責事項】